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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既害怕又期待的感觉,让她心里变得热热的,连丹田都烧热了,聚气聚的却也更舒服了。
挣扎了一下,她想着是不是回房间穿一条热裤,然后再让林在山帮她热敷。
可是再一想,她的身子早就被林在山给看光了。连前面都被看光了,还怕什么后面被看啊?
她要想穿,早点去穿,现在再提出去穿热裤的要求,肯定会显得很矫情,会让林在山觉得她是一个又邋遢又事多的女人。
刘萌萌可不想让林在山这么看她,所以她决定豁出去了,今天就让林在山看光好了!
或许被看光了,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会变得更近呢?
如果林在山真是要她的身子,那她就给他好了。绝不忸怩!
她相信林在山一定会对她负责的。
就算不负责,她也认了!
只要能和这魅力非凡的大叔走得更近,她什么都愿意做。
以前,从来没有过这种愿意为一个男人无偿献身的冲动。
现在。这种心态却像春起的嫩芽一样从刘萌萌心里滋生了出来,这让她自己意识到了:她不知不觉间,已经爱上这个温暖的大叔。
就是不知道这大叔,对她是不是也有这种心动的感觉。
心里怀着三份娇羞,七分期待,刘萌萌扬起秋波暗动的桃花美眸。朝林在山展露出了一个柔媚羞甜的微笑,就好像待宰的羔羊等着林在山享用似的,结果迎来的林在山第一句话却是:“你去穿条大短裤吧,要不我会乱看的,该占你便宜了。”
林在山是开着玩笑讲的。
刘萌萌心里却像挨了一记闷拳,心想说你就占呗!说出来干什么呀!
这明显是不想占她便宜的节奏。
难道这大叔心里对她一点想法都没有吗?
心里莫名的有些受挫,脸上的笑容变得略略苦涩了,刘萌萌脑子一热,偷偷的咬了咬嘴唇,小声说:“我腿不方便,就不换了吧。换的时候再抽筋就麻烦了。”她很想再说一句:大叔,你愿意看就看吧,我愿意给你看。——但这话实在太难为情,她说不出口。
“你要不方便的话,我往你下面遮条浴巾吧,省的尴尬。”
刘萌萌郁闷死了,心想这叫什么事啊!这大叔对她一点感觉都没有吗?这也太打击人了吧!
然而林在山越是这样,刘萌萌心里就越痒痒,越想靠近这个大叔。
都说得不到的东西,才是最馋人的——这句话对男人适用,对女人同样适用。
刘萌萌真是想和林在山讲一句:别遮了,大叔,你直接看吧!看了我就是你的了!
但考虑着和林在山的上下级关系,刘萌萌打死也不敢表现出这样的态度来。
只好默默的点了点头,让林在山去拿浴巾了。
林在山去主卧的浴室,把刘萌萌紫色的天鹅绒浴巾给拿回来了。
“你这样趴着唱歌,找着感觉了吧?”
在扒刘萌萌的裤子前,林在山聊起了音乐,岔开话题,以免刘萌萌太尴尬。(未完待续。)
PS:前面已经说过了,我不想再说了,但讨论区又炸了,我就再说一次吧:我这本小说是写歌的,我设计的所有情节,都是围绕歌曲在设计的。之前林在山和李孝妮的互动,是为了引出一系列歌曲,和孙玉珍的互动,一样是为了引出一系列歌曲,重点就是《朋友》这首歌,林在山现在看孙玉珍就是朋友。现在他和刘萌萌的互动,同样也是为了引出歌曲,是为歌曲在做铺垫。这段情节我之所以写,就是为了塑造《Bdig-Lv》的氛围,让大家更好的理解这首歌的意思。以及要引出后面刘萌萌要唱的莫文蔚的两首歌。刘萌萌的声音已经设成莫文蔚的声音了,和她有关的情节,我都会围绕着莫文蔚的歌来铺垫和设计,我是为了把歌曲的氛围写的更好才设定这些情节的。《歌王》这本小说,从头到尾都是在为了铺垫歌曲在设定情节的,不是为了情节才设定情节的,这是一本靠歌曲推动情节的小说。除了经商外,主角和所有人的互动,都是为了引歌,不是为了别的。所以不要再跟我说什么主题主线了,这本小说的主题只有一个,就是写歌!一切情节都是为了歌曲服务的。你们往前看,我写的所有情节都是为了引歌,未来的所有情节也都是为了引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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